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分手復合-已婚男爲挽回荒唐感情偷藏“電驢”逼前女友複合


[提要] 昨日,柳州市已婚男分手復合子林某爲逼女子阿麗與他複合,竟藏起阿麗的電動車。在阿麗質問下,林某終于承認,自己已婚,但與老婆感情不和,正准備離婚。民警向林某宣傳了相關法律常識,林某同意把阿麗的電動車歸還。

  昨日,柳州市已婚男子林某爲逼女子阿麗與他複合,竟藏起阿麗的電動車。經民警調解,他認識到錯誤並歸還車輛。

  阿麗說,她今年31歲,從柳城縣來柳州務工。今年8月,她認識了在柳州某企業做臨時工、比她大11歲的男子林某,並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接著,林某搬到阿麗在鹧鸪江附近的租屋,開始同居。

  不久,阿麗接到一名女子打來的電話。女子自稱是林某老婆,且孩子已不小,叫阿麗不要做“小三”。阿麗頓時驚呆了,因爲林某一直說他是單身。

  在阿麗質問下,林某終于承認,自己已婚,但與老婆感情不和,正准備離婚。

  阿麗不願再這樣浪費時間。10月初,在阿麗要求下,林某搬出阿麗的租屋。盡管如此,他仍多次過來要求重歸于好。不過,阿麗已有了新男友,拒絕了林某的要求。

  昨日上午,阿麗乘男友的電動車回到租住處,准備騎自己的電動車去上班。在此等候多時的林某攔下阿麗:“給我一次機會吧!”阿麗聞到,林某身上傳來一股酒氣。

  見狀,阿麗的男友很生氣:“我們不要電動車了,我送你去上班吧!”阿麗把自己的電動車鎖好,放在出租房的樓道內,坐上男友的電動車離開。

  雖然搬出了阿麗的租屋,林某並沒有歸還房門鑰匙。他用鑰匙打開阿麗的房門,找到電動車備用鑰匙,拿走電動感情復合車發票,然後把阿麗的電動車開到前鋒路口一車輛停放處,再回到阿麗的鄰居家睡覺。

  昨日中午12時許,阿麗下班回來,發現房門開著,電動車不見了。看到林某在鄰居家睡覺,阿麗把他叫醒,並問是怎麽回事。“你不跟我複合,我就不告訴你車子在哪裏!”林某死皮賴臉地說。

  阿麗氣得夠嗆,當即打電話報警。

  柳北公安分局長塘派出所民警接報趕到。“我拿我老婆的東西,沒犯法吧?”林某底氣十足地反問。當民警問他是否有合法的婚姻證明時,林某不吭聲了。

  民警向林某宣傳了相關法律常識,林某同意把阿麗的電動車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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