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台中派報社-網友投訴夾報墓地廣告 郵局稱符合規定

台中派報社-網友投訴夾報墓地廣告 郵局稱符合規定
  不知從何時起,夾報廣告成了台中派報商家做廣告的快捷方式。夾報廣告,顧名台中派報公司思義是憑借報紙現有的發行網,以隨報夾送的方式進行宣傳以達到銷售商品及推銷服務目的的一種廣告形式。

  近日,家住在工人新村南的本網網友“紅星會員忘憂草”就被投遞來的夾報廣告攪得很大台中夾報不愉快。原來,她征訂的報紙中夾雜了一位“不速之客”——兩張墓地宣傳海報。“每天送來的報紙,裏面參雜些推銷樓盤的廣告、超市促銷的廣告、教育機構的培訓廣告等等,這些我都能理解,也已經習以爲常,但是台中派報社收到墓地的廣告,還真讓我毛骨悚然。”她說。

  無獨有偶,蘭陵某小區76歲的蔡大爺也致,“最近這段時間,報紙裏的夾頁特別多,不下3、4種,平時藥品、保健品廣告較多,現在‘變本加厲’,居然出現了墓地廣告,人老了都比台中夾報廣告較迷信,真是感覺觸黴頭啊。”蔡大爺表示,雖然曾向有關部門舉報過,但似乎沒有什麽作用。

  郵政局:有人有這方面的需要

  報紙中出現了“墓地廣告”的身影,讓人聽起來就覺得有些晦氣,那麽實際情況到底如何呢?聯系到了常州市郵政局相關部門及,他們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核實,確認墓地廣告的確是由郵政方面發放。據市場部負責宣傳的張學純介紹,夾報廣告是郵政嚴格按照國家廣告法的要求承接的隨報投遞的廣告,符合相關規定。

  “根據不同客戶的需求,我們一般是一戶夾幾張廣告紙,廣告的種類比較多,房産、教育、醫藥……都有可能涉及到。這次發放的墓地廣告,屬于另類房地産信息,這也是我們根據客戶需求進行一次性發行的。”據張學純介紹,郵政以前也曾投放過此類墓地廣告,因爲的確有人有這方面的需要,而且並沒有遭到市民的質疑,“這次既然有網友反映,相關部門也會引起高度重視。”他說。

  律師:夾報廣告法規不完善不過,論壇帖子中有網友跟帖評論:“報紙夾帶廣告,大家怎麽都覺得正常了?這是違規的吧。”那麽,夾報廣告到底符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呢?爲此,電話咨詢了北京市大成(常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鄧亞飛。鄧律師表示,新聞出版署、國家工商大台中派報總局有明確規定,非法印刷品廣告不得隨報刊發行配送。廣告法明確規台中夾報定廣告內容應當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據了解,夾報廣告在國外已經風行多年,市場運作相當規範,主要借鑒國外的做法,而國內的夾報市場,由于制度缺陷,沒有相應的法規條例規範,市場比較混亂。鄧律師希望,有關部門應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夾報廣告市場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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