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7日星期五

搬家偷二任租客家當

搬家偷二任租客家當

一位男子在南坪退還租賃房時,沒交還鑰匙。 2009年底,在獲悉二任租客入住後,他再次回到租賃房。打開房門後佯裝搬家,男子把租客家當全部搬空,當其向受害者索要3萬元後,終被警方抓獲。今天,記者從南岸區法院獲悉,該男子犯盜竊罪,被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
據了解,男子廖某今年26歲,璧山縣人。 2008年,他在南坪南湖路“玲瓏雅居”,租下了一套住房獨自居住。 2009年10月,該租賃房租期到了後,廖某退租。
“不過讓人沒想到的是,廖某故意將大門鑰匙留了下來。”公訴人說,在退租過程中,台北搬家大門鑰匙按規定本該退還給房東,可當時由於房東急於將房屋租給他人,辦理退租手續時比較匆忙,因此房東也沒有留意廖某是否交還了鑰匙。
順利退了租,房東一直沒有追問鑰匙的事,廖某更加有恃無恐,有多次盜竊前科的他,盤算著靠這把鑰匙,好好地撈一筆。
隨後,廖某多次返回租賃房門口踩點。摸清第二任租客的作息規律,並獲悉房東還是用的原來的舊鎖後,廖某決定下手了。
2009年11月23日下午6點,廖某找來同夥苟偉(音,在逃)後,來到了租賃房門口,用自己退租時故意留下的鑰匙,他順利打開了大門。在實施盜竊時,“經驗豐富”的廖某還故意將大門敞開,並裝成忙著搬家的樣子。正因為這樣,當時雖然有很多住戶從該房門口經過,台中搬家卻都沒有引起他們的懷疑。
廖某與同夥在實施盜竊時,對房東的家電和家具一樣也沒動,不過他們卻將該租賃房內3位租客的家當全部搬空。
據了解,3位租客的家當包括一個台電腦、兩台筆記本電腦、一部數碼相機、衣物、皮箱等物,總價萬餘元。隨後,廖某與同夥將這些物品轉移到自己的暫住地藏匿。
“猖狂的是,廖某竟給受害者打去了電話。”據公訴機關稱,廖某在電話中讓受害者支付3萬元,台南搬家才能領回家當。受害者報警後,去年4月8日,廖某最終被抓獲歸案。
今天,記者從南岸區法院獲悉,廖某犯盜竊罪,既有兩次盜竊前科又是累犯,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